近日,某軍分區(qū)果斷叫停休假必須先寫外出安全責任保證書的做法,贏得了大家普遍叫好點贊。
當前,部隊基層單位安全管理責任重、壓力大,要求官兵簽訂安全責任保證書的并不少見。這些保證書在一定程度上界定了責任、明確了紅線、約束了行為,對官兵起到了教育警示的積極作用。然而一些單位把簽訂保證書當作管理的“法寶”和“緊箍咒”,事事都寫保證書、責任狀,種類繁多、范圍廣泛,內(nèi)容涉及手機管理、網(wǎng)絡使用、作風紀律等各個方面,特別是“如有違反,后果自負”的要求更讓大家頗有意見。
新修訂的《中國人民解放軍內(nèi)務條令》明確,軍隊單位組織簽寫責任狀、保證書等書面承諾,應當嚴格控制;軍事法規(guī)沒有明確規(guī)定的,不得層層組織簽寫。個別單位以保證書來保證工作落實,折射出管理方式方法上的簡單粗放。管理者面對任務事先不做調(diào)研、不分輕重緩急,統(tǒng)統(tǒng)以簽訂保證書、責任狀的方式“打包”分解下去,視之為解決問題的“萬能藥”、追責問責的“擋箭牌”,看似層層壓實責任,實則是推卸責任、作風不實的表現(xiàn)。
有“保證”不等于沒責任,任何領域的教育管理,都是“自律”和“他律”的有機結合,決不能指望寫個保證、作個承諾就“萬事大吉”。這就要求我們,一方面要在“依法”上下功夫,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共同條令為契機,對現(xiàn)有的教育管理制度規(guī)定進行梳理,堅決叫停不必要的責任狀、保證書,確需要簽訂的應當按條令要求明確法規(guī)依據(jù)、簽寫對象、具體要求和有效期等事項;另一方面要在“落細”上下功夫,力戒“空”而“假”的形式主義,將“層層甩鍋”變成“層層發(fā)力”,真正把各級責任壓實,工作抓實。